為您的孩子保管代持資產,承擔監護人的責任;
按照您的意願,每月/年定期將生活費存入您指定的孩子帳戶;
與社會服務機構密切合作,可以按照您的意願,委派醫療管理機構照顧您的孩子;
按照您的意願,信託公司將委派銀行/資產管理機構管理您的資產。
受託人GIL與社會服務機構緊密合作;
政府/律師/慈善機構等承擔“監護人”責任;
不影響政府補貼(不增受益人收入)。
安排個案經理人,以監察在政府資助院舍居住的受養人所得到的照顧;
根據委託人的意願來看管及運用信託資金;
安排個案經理人,以監察及審核在社區與家人同住或獨居的受養人的需要;
審慎地投資信託資金。